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高〔2018〕135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报、二级学院推荐、组织校外专家评审,2018年度拟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已评选完毕(见附表),现予以公示。
本次评审未列入省级推荐的部分项目将做为校级项目培育,后续公示。
公示期自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实名向监察审计室、教务处反映,匿名反映一律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监察审计室0551-63828650,教务处0551-63813895。
监察审计室 教务处
2018年12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