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

时间:2025年03月18日 15:04编辑:李如  预审:钱立青审核:夏晓璐来源:教务处(学位办、招生办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、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 点击: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》要求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完善大学生实习实践制度,着力构建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,现面向全国普通本科学校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工作。请各二级学院抓紧组织实施,保质保量完成以下工作:

一、调查对象

面向实习指导教师、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及近5年本科毕业生等校内人员及实习单位的管理人员、专业人员等校外人员开展调查。

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实习管理人员(每学院不少于2人,建议实习工作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人),实习指导教师(每个本科专业至少1人),参加过实习的本科生(填写总数不少于每学院在校本科生总数的8%,参与学生须为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和近5年本科毕业生且两部分学生比例约为8:2),实习单位(每个二级学院联系不少于1家单位),请各实习单位推荐1名管理人员及1名担任过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分别填写问卷,联系时应充分考虑合作时长、单位规模、单位性质、地理位置等因素)及时高质量完成调查工作。

注:每家实习单位只需填写一次问卷(管理人员及担任过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各1份),若二级学院联系的实习单位已完成问卷填写,请二级学院联系其他实习单位。

二、调查形式及时间安排

1. 问卷调查

本次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通过在线填报问卷的形式进行。问卷调查填报网址为:http://survey.hmedux.com 问卷调查填报时间为:通知下发日起至3月21日。

2. 调研报告

请各二级学院针对本学院学生实习情况,形成《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研报告》(内容提纲见附件3,3000字左右),于2025年3月21日前将调研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[email protected]

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,抓紧组织实施,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。

特此通知。


附件:1.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 调查的通知

    2. 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方案

    3. 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研报告(内容提纲)


教务处

2025年3月17日